第二屆新北企業精典獎申請須知公告
一、「新北企業精典獎」緣起
為表彰企業在新北市穩健經濟發展,提升企業價值、強化產業競爭力,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新北企業精典獎以「勇於創新」、「展望國際」、「穩健永續」、「深耕新北」為四大核心理念精神,自111年起舉辦,每兩年徵選一次。
第二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延續第一屆原有精神,配合產業永續發展及企業經營趨勢,獎項劃分為企業類及個人類,企業類調整為「創新投資」、「多元服務」、「永續發展」、「世代傳承」及「寰宇國際」五大類組,另外也將原「新北企業女傑獎」納入企業精典獎的個人類「傑出女力」類組。
二、收件方式及時間
自公告日起受理紙本申請至113年4月10日止,申請資料備齊後,郵寄掛號(郵戳為憑)至「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(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3號3樓)」。
三、申請資格
(一)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,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;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。
(二) 企業財務狀況健全,最近 3 年(110、111 及 112)其中至少 2 年有稅前獲利,且截至 112 年底無累積虧損者。
(三) 廠商所提之參選事蹟應與新北市有所關連。
(四) 本獎項分為企業類組及個人類組,個人類組另應符合以下資格:
(五) 申請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符申請資格:
四、申請類組
(一) 企業類(每一間企業至多可報名2類組)
類組:「創新投資」類組、「多元服務」類組、「永續發展」類組、 「世代傳承」類組、「寰宇國際」類組 。
*屬外國人出資或投資之企業,可經由政府單位網站所載之駐臺外國機構或外國商會推薦參選「創新投資」類組。
(二) 個人類
類組:「傑出女力」類組 。
五、應備文件
報名各類組皆應檢具相關資格文件及申請書,詳細應備文件請參閱申請須知。
六、評選作業
評選方式分為初審(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)及決審兩階段進行,詳細評審標準及內容請參閱申請須知。
七、獎項名額
各類組以5家為原則,共30家。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決議之,並得依入選企業潛質增加潛力企業獎。
八、獎勵方式
(一) 表揚得獎企業:頒發「新北企業精典獎」獎座及獎狀。
(二) 透過媒體報導得獎企業得獎資訊,彰顯企業對新北市之貢獻,擴大企業能見度,並轉介知名商務平臺,協助拓展市場通路。
九、服務窗口
徐小姐
簡小姐
十、得獎企業之義務
(一) 凡報名參選之企業,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,辦理評選及頒獎表揚相關作業。
(二) 得獎企業有配合相關追蹤及參與獎項、政府相關廣宣等活動之義務。
(三) 得獎企業若經查證有違反本須知規定、不實陳述或違反環保與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情節重大者,或其他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屬實者,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,其獎座及獎狀需進行繳回,並負擔法律責任。
十一、檔案下載
https://www.economic.ntpc.gov.tw/Api/News/Page?id=6608